劳动者自己有错,还能认定工伤吗
一、劳动者自己有错,还能认定工伤吗
劳动者存在一般过错(如操作疏忽、违反规章制度等),不影响工伤认定;仅当存在法定三种故意违法情形时,才会被排除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核心法理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石。该原则的核心逻辑的是:职业伤害是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理应由用人单位通过工伤保险制度分散,而非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具体规则:一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或视同工伤情形,即使劳动者有一般过错,仍应认定为工伤;二是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
二、上下班途中因劳动者主责交通事故受伤,算工伤吗
不算,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核心前提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上下班途中虽属于“三工原则”的延伸适用范围,但交通事故涉及公共交通秩序,劳动者对自身出行安全负有合理注意义务。若允许劳动者在自身主责的交通事故中认定工伤,既违背公平原则(将自身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也可能弱化劳动者的交通规则遵守意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及相关司法解释,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劳动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无法认定为工伤。需注意,“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责任划分以有权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为准;若没有相关法律文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结合证据依法审查认定。
三、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有过错为由拒绝认定工伤,该怎么办
一是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经过说明等材料;
二是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采纳用人单位意见不予认定工伤,或用人单位拒不配合提供材料,劳动者可在收到不予认定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予认定决定并重新作出认定;
三是工伤认定成功后,若用人单位未参保,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