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途中发生车祸,应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网友咨询: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途中发生车祸,应否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答: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途中发生车祸,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认定工伤需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相关条件。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不属于因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要素。且这种情况也不属于 “上下班途中”,根据规定,“上下班途中” 通常是指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的合理路线,或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的合理路线。因私事外出并非上下班目的,其路线也不属于上下班的合理路线范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若因私事请假外出,在返回单位的路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视为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班途中,这种情况可能认定为工伤。
律师补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