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求职过程中,试用期是许多劳动者都会经历的阶段。试用期不仅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时期,也是劳动者了解公司和工作内容的重要阶段。
网友咨询: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试用期可以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岗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用人风险;对于劳动者来说,即便处于试用阶段,其付出的劳动也应得到合理回报,不至于因试用期工资过低而影响生活质量。在实际操作中,工资的支付形式应当是货币形式,并且要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若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差额部分。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