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剐蹭后驾驶人逃离现场,保险赔不赔
在道路上行驶,车辆之间的剐蹭事故时有发生。所谓剐蹭,通常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其他物体发生较为剧烈的、带有一定冲击力的碰撞,致使车辆表面出现较明显的划痕、破损等状况。这种事故虽不像严重车祸那样造成巨大灾难,但处理起来也颇为棘手。
网友咨询:
发生剐蹭后驾驶人逃离现场,保险赔不赔?
律师解答:
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即使驾驶人逃逸,根据规定,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是应当予以赔偿的。这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基本权益,确保受害者在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能够得到一定的救治和补偿。对于商业险而言,如果保险公司能够证明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了明确说明,且条款中包含了肇事逃逸免赔的内容,那么在驾驶人逃逸的情况下,商业险很可能是不予赔偿的。
律师补充: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应从车辆驾驶人的主观认知与客观行为进行分析,在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车辆驾驶人未履行驾驶者应尽的法律义务,未保护现场、救治受伤人员和报警处理,而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