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一、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尽到诚实磋商义务,是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然要支付二倍工资。劳动合同的签订,本应是双方合意的结果,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配合完成。
要免除二倍工资责任,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合同的要求;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签订;用人单位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常见有效证据包括:书面通知签合同的记录、电子邮件、微信聊天截图、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公司与员工补签了劳动合同,还需支付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开始至第十二月止赔偿双倍工资。“二倍工资”最多只有11个月,其余月份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公司与员工补签了劳动合同的,事后的补签行为不视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行为的追认、亦不视为对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权利的放弃,用人单位不能免责,还需支付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