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强险是否赔偿精神损害

  一、交强险是否赔偿精神损害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的,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未将精神损害排除在外。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要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以充分保障切身利益。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二、醉驾发生事故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醉驾发生事故,交强险仍需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醉驾驾驶人追偿。

  交强险的核心立法目的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及时赔偿”。即使驾驶人存在醉驾、无证驾驶等过错,只要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失,保险公司仍需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因为醉驾属于“驾驶人过错”,但受害人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若因驾驶人过错剥夺受害人获赔权利,违背交强险的“社会公益”属性。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醉驾驾驶人追偿已支付的费用,追偿的方式包括与醉驾司机协商(如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向法院提起追偿诉讼等。

  三、机动车车主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车主如何担责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偿第三方损失,超出限额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无论车主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过错程度如何,只要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都需先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内全额赔偿。在完成交强险限额内的赔付后,剩余损失需根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若车主全责,需全额赔偿剩余损失;若车主主责,则按对应比例赔偿;若车主无责,剩余损失无需赔偿。

  未投保交强险的车主,无论是否发生事故,只要被交管部门查获,都会受到行政处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