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婚姻结束,彩礼应当如何返还
一、短暂婚姻结束,彩礼应当如何返还
短暂婚姻结束后,彩礼并非绝对返还或不返还,需结合法定条件综合判定。
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返还彩礼应当以离婚为条件。两人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没有形成稳定的家庭关系。离婚后,应酌情返还婚前收取的彩礼。
确定返还数额,法院会综合考量以下几点:一是彩礼数额,数额越高,返还可能性及比例通常越高;二是婚姻存续时间,时间越短,返还比例越高,如存续不足3个月的,可能支持70%-90%返还;三是双方过错,若因女方过错导致离婚,返还比例可能提高,反之则可能降低;四是给付方经济状况,若彩礼导致给付方家庭陷入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返还比例可能提高,甚至全额返还;四是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二、结婚“三金”属不属于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认定彩礼范围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当地婚俗习惯;(二)财物价值大小;(三)给付的时间、方式;(四)给付目的及当事人意思表示;(五)其他能够体现彩礼性质的要素。三金,一般是男方在订婚或结婚阶段,出于结婚目的给予女方的贵重首饰,符合彩礼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特性。因此,结婚 “三金” 通常被视为彩礼的一部分。若男方赠送三金并非基于结婚目的,而是在恋爱期间,单纯为表达爱意,作为普通礼物赠送,且没有提及与结婚相关事宜,那么这种情况下,三金就可能不被认定为彩礼,而是一般赠与,无需返还。
三、如何举证证明给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
“生活困难”为“绝对困难”,即给付彩礼后,给付方家庭的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提供“家庭收入水平证据”,证明家庭本身经济基础薄弱。常见证据包括: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失业证明、低保证明);若父母为农民,可提供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家庭财产状况证据(如银行存款流水、房产/ 车辆登记信息等);还需提供“彩礼给付与负债的关联证据”,证明困难是因彩礼直接导致。关键证据包括:借条(需注明“为给付 XX 彩礼借款”);资金流向证据(如男方给女方转彩礼的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借款的亲友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