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职工加班时间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吗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网友咨询:

  职工加班时间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吗?

  律师解答:

  职工在加班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应当认定为工伤。

  加班时间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根据用人单位安排或工作需要延长工作的时段,包括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情形。人社部最新发布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中已明确将“加班时间”纳入工作时间的范畴。

  加班期间的“工作场所”与正常工作时间一致,包括用人单位的办公区、车间、仓库等固定工作区域,以及完成工作必需的合理延伸区域。“工作原因”指受伤与加班期间履行工作职责直接相关,如操作工作设备、处理工作文件、参加工作会议、打印工作资料等过程中受伤。

  律师补充: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等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