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实习生毕业后正式入职实习单位,单位还能否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网友咨询:
若实习生毕业后正式入职实习单位,单位还能否约定试用期?
律师解答:
实习生毕业后正式入职实习单位,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
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主要是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实际运用能力。实习期内,学生与单位之间并未形成劳动关系。试用期的核心目的是劳动关系中对劳动者 “正式岗位胜任能力”的法定考察,考察标准更严格、更系统(如绩效考核、职业素养等)。因此,即便实习生已在单位实习数月,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时,单位仍有权依法约定试用期。
实习单位与实习生约定,若实习生毕业后正式入职实习单位,则以其在校期间的实习期抵扣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该约定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实习单位经过实习期,认为已对实习生进行了充分考察,其自愿放弃设定试用期的权利,于法不悖。
律师补充: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时长由法律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明确限定,具有强制性,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不能突破法定上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