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如何理解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正当防卫是《刑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如何理解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侵害已经开始并非指侵害人的口头威胁或准备行为,而是指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具体侵害行为,对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形成现实、紧迫的危险。例如,持刀砍人时刀具挥向被侵害人、动手打人时拳头即将接触身体、入户抢劫时撬开门锁进入室内,均属于“侵害已经开始”。侵害结束的认定需满足“侵害人失去侵害能力”、“主动放弃侵害”或“侵害行为已完成且无法继续”三个条件之一。若不法侵害是持续进行的(如长时间殴打、拘禁),或虽暂时中断但仍有继续侵害的现实危险(如侵害人转身找工具准备再次攻击、呼喊同伙前来帮忙),则仍属于“正在进行”,被侵害人可继续实施正当防卫。

  律师补充:

  认定正当防卫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紧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