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村买宅基地,合同是否有效
近年来,随着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宅基地交易活动日益增多。不少人出于返乡养老、投资创业等目的,前往农村“买地建房”。然而,宅基地买卖并非简单的商品交易,其受到法律严格限制。
网友咨询:
跨村买宅基地,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使用权仅赋予本集体成员,其设立目的是保障本村村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具有强烈的福利性和身份限制性。跨村购房者并非宅基地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该村宅基地使用权,其与卖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但若宅基地所在村集体因合并、拆分等原因,购房者所在村与宅基地所在村合并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购房者自然取得相应成员资格,合同可能被认定有效。
合同无效,卖方需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购房者需返还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对方损失(如购房者的装修投入、卖方因房价上涨获得的额外收益),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律师补充: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