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员工提出离职又不想走了,能反悔吗

  员工离职是员工流动的一种重要方式,职场中,员工因各种原因提出离职的情况屡见不鲜,但也有一些员工在提出离职后,因种种考量又改变了主意。

  网友咨询:

  我上周跟公司提了离职,现在家里人觉得这份工作挺好的,劝我别辞了,我也有点后悔,想继续留在公司,这种情况下能反悔吗?

  律师解答:

  员工提出离职后能否反悔,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离职申请是否已经生效以及公司是否已经作出相应处理。

  如果员工只是口头提出离职,尚未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公司,且公司尚未就此作出任何安排,那么员工可以撤回离职想法,继续在公司工作,这种情况下反悔是可行的。如果员工已经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离职申请,且该申请已送达公司,就视为员工作出了明确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在到达公司时即生效。实践中,若员工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后,与公司积极沟通协商,公司同意员工撤回离职申请的,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离职证明中的非必备条款及内容可以协商确定,但必须保证是客观真实的,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不应记载对员工不利的事项。

  如果员工在离职后短期内就找到了新工作,那新入职的单位会在员工入职后,按照规定办理社保续缴手续。若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工作,或者打算休息一段时间、自主创业的,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参保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