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打工人周末居家办公是否算加班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远程办公越来越普遍,许多打工人会在周末接到工作任务,居家开展工作。

  网友咨询:

  打工人周末居家办公是否算加班?

  律师解答:

  打工人周末居家办公是否算加班,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周末居家办公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加班:

  (一)是否是用人单位明确安排的工作任务。比如用人单位通过邮件、工作群通知、即时通讯工具等明确要求员工在周末居家完成某项具体工作,这种情况通常可认定为加班。如果员工仅仅是在周末出于个人主动意愿,想要提升工作表现或者熟悉业务知识,自行查阅资料、学习技能等,并非是应用人单位要求,这种情况通常不算加班。

  (二)员工完成的工作任务并非简单的即时回复信息等偶发性行为,也倾向于认定为加班。例如,员工周末花费数小时持续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形成完整的数据报告供公司使用。

  当劳动者主张周末居家办公属于加班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应尽量保留能够证明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例如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任务的邮件、工作群聊天记录、自己完成工作成果的文件、提交工作成果的记录等。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而用人单位不提供,那么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后果。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