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后受伤,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一、出车祸后受伤,对方没钱赔偿怎么办
对方没钱赔偿时,受害人无需陷入索赔困境,可通过“保险先行赔付+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社会救助”的多元路径维权。
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这一规定确立了“保险优先”的赔付顺序,通过保险机制分散个人赔偿风险,保障受害人及时获赔。
2、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制度是债权实现的重要保障。财产保全可防止责任人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判决生效后有财产可供执行;强制执行则通过法院强制力,实现对责任人财产的处置。
3、对于导致人身伤亡的严重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发挥了最后保障作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保或肇事逃逸等情形下,救助基金可垫付丧葬费用和部分抢救费用,体现了生命权优先保障的法律原则。
二、担心对方转移财产,该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申请人需提供自身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等。若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如果被保全财产为不动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产权查询单等权属证明材料;若为银行存款,要提供储户姓名、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存款的具体信息,总之,要尽可能详细、准确地向法院提供被保全财产的相关信息。
三、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若受害人本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家属代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与受害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若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申请,需提供机构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2、填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表》,表格可向当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费用明细等内容。
3、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需载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肇事者是否逃逸、是否投保交强险等关键信息。若存在肇事者逃逸、未投保交强险、肇事者无力赔偿等情形,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逃逸证明、保险公司出具的未投保/拒赔证明、肇事者经济困难证明等。
4、抢救费用相关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和发票,详细说明患者的抢救费用情况,这是申请救助基金的关键材料之一,用于核实抢救费用的实际支出。
5、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