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一方婚内出轨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吗

  一、一方婚内出轨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吗

  一般情况下,无过错方不能直接向第三者主张损害赔偿。

  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夫妻双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制对象主要是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具体而言,我国法律未明确赋予无过错方向第三者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仅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向存在过错的配偶请求赔偿。

  但若第三者存在侮辱、诽谤无过错方等侵权行为,或接受了出轨方擅自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通过主张侵权赔偿或返还财产的方式维护权益。公序良俗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要求民事活动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的行为本身已违背公序良俗,若进一步实施侵权行为,自然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出轨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无过错方能否要求返还

  可以要求全额返还,而非部分返还。无论出轨方赠与的是钱款、首饰还是房产等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均有权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且该权利的行使不受夫妻是否离婚的影响。

  核心依据在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属性和处分规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种平等处理权意味着,对于非日常生活所需的重大财产处分,必须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单方无权处分。出轨方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向第三者赠与财产,显然不属于“日常生活所需”,且其赠与目的是维系婚外情,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赠与行为自始无效,第三者取得财产的行为缺乏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不存在“出轨方处分自己份额”的说法,因此返还范围应为全部赠与财产,而非一半。司法实践中,只要无过错方能提供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证据证明赠与事实,法院通常会支持返还请求。

  三、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还能向过错方索赔吗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本质是一种民事权利,其产生的前提是过错方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重大过错行为,且该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只要过错行为客观存在,且无过错方未放弃该权利,就不应因离婚状态的持续而丧失主张权利的机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