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公干是常见的商务行为。然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承担便成为一个亟待厘清的法律问题。

  网友咨询:

  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律师解答:

  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若工作人员驾驶用人单位车辆是为执行工作任务,或从事与用人单位利益相关的活动,即便存在一般过失,也由用人单位作为车辆所有人和受益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员工的行为属于 “故意”(如故意撞车报复他人)或 “重大过失”(如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闯红灯等),单位在向第三方赔偿后,可依据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向员工追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2、若员工未经公司允许,或在非工作时间驾驶公司车辆处理个人事务(如上下班通勤、私人出行、探亲访友等)发生事故,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需由员工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无过错则不担责。

  律师补充:

  职务行为通常是指工作人员行使职务的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活动,与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相对应。实践中发生争议,需结合具体案情作出合理判断。对于是否职务行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

  1、该行为是否具有单位的明确授权,是否是具有雇用关系的工作人员所为。

  2、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单位对该行为的工作范围、工作目的是否有明确的指示或授权。

  3、该行为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

  4、该行为是否是该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行为的内容是否是工作需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