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时怎么处理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网友咨询: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时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其指定与变更直接关系保险金的归属。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律师补充: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需经被保险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受益人指定需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