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书面形式约定彼此在婚姻中的忠诚义务,并约定违反该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的协议。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忠诚协议需由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不得约定剥夺一方基本生存权),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如不得约定极端惩罚性条款),满足上述条件的,通常认可其法律效力。
夫妻之间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但若当事人已经依据忠诚协议履行了相应义务,其事后又反悔的,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起诉主张确认忠诚协议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主张其承担责任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律师补充:
忠诚协议不同于离婚协议,即使一方违反忠诚义务,也不必然导致婚姻关系解除。若双方决定离婚,还需另行协商或诉讼解决离婚相关问题。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