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样品到货后发现质量有问题能否索赔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以约定的货物样品决定标的物质量的买卖,出卖人应交付与所保留的样品有同一质量的标的物的买卖。
网友咨询:
购买的样品到货后发现质量有问题能否索赔?
律师解答:
购买样品后发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依法索赔。
根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样品买卖属于特殊买卖合同,其特殊性仅体现在确定商品品质的方式上(即以样品为标准),但并未免除商家对产品基本质量和性能的担保责任。样品也是商品,其销售同样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制,不能因为标明“样品”或“打折”就免除商家对产品质量的担保责任。
律师补充:
《民法典》规定,样品买卖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若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一致,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这意味着,商家不能以“实物与样品一致”为由,规避产品的基本质量要求。
在样品买卖交易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留存,一旦发生纠纷,要备好如下证据材料:证明合同成立和内容的证据;证明样品及其说明与标的物之间关系和质量标准的证据;证明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的证据;证明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存在瑕疵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三十五条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第六百三十六条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