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面对合同约定高额违约金应怎么处理

  一、面对合同约定高额违约金应怎么处理

  法律并不完全支持合同中的高额违约金条款,当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一规则体现在《民法典》第585条中。

  那么,什么样的违约金算是"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律对违约金过高进行调整的法理基础在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而非惩罚性,其主要目的是填补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而非让守约方通过违约事件获利。如果允许漫天要价的违约金条款存在,会破坏交易公平,甚至鼓励守约方利用违约金条款牟取不当利益。

  二、如何证明违约金"过高",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违约金过高,你需要提供证据让法官相信违约金可能确实"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证明违约金过高的关键证据主要包括:

  1、实际损失证据:这是最直接的证据。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卖方违约,买方的实际损失可能包括再次购买房屋的增加的成本、临时居住费用等。你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守约方的这些实际损失远远低于约定的违约金。

  2、可比较的市场标准:你可以提供类似交易中的普通违约金标准作为参考。例如,在借款合同中,可以参照银行贷款利率或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比较标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远高于这些市场标准,就可以作为违约金过高的证据。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如果合同大部分已经履行,仅剩小部分未履行,而违约金却是针对整个合同标的额计算的,这种情形下的违约金可能被认定为过高。例如,在一个供货合同中,需方仅拒收了部分货物,法院可能判决其按未履约部分的比例而非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

  4、当事人过错程度的证据:如果守约方对违约也存在一定过错,可以提供相应证据。根据过错相抵原则,守约方的过错程度越重,违约方承担的违约金责任应当越轻。

  三、预先放弃违约金调整权的约定是否有效

  实践中,有些合同会包含"双方一致同意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权利"的条款。这种预先放弃违约金调整权的约定是无效的。当事人请求法院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是《民法典》赋予民事主体请求司法保护的法定权利,具有公法性质。如果允许当事人通过预先约定放弃该权利,将可能使当事人的法定权利被约定所剥夺。

  因此,即使合同中存在此类条款,当违约方向法院请求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法院原则上应予以准许并依法进行审查。法院不会因为当事人有此类约定而拒绝调整明显过高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