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未满十四周岁的人是否负刑事责任

  一、未满十四周岁的人是否负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立法逻辑在于,既坚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对绝大多数低龄未成年人以教育矫治为主,又针对极少数恶性犯罪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严格的条件限制(特定罪名、严重后果、最高检核准)避免扩大处罚范围,实现保护未成年人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平衡。实践中,年龄认定以公历生日第二天起算,需有充分证据佐证。

  二、未满十四周岁不负刑责,就无任何惩戒措施吗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一规定替代了原收容教养制度,解决了以往程序不清、场所不明的问题,将矫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公检机关负责矫治,实行闭环管理。

  从民事责任看,《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减轻责任。立法目的在于,对低龄未成年人不适用刑罚,并非否定其行为的危害性,而是通过家庭管教、专门矫治与民事赔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教育挽救与权益救济的双重目标,既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又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三、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追诉,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需同时满足四个法定条件,缺一不可:一是年龄范围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二是罪名限定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三是后果达到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四是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实践中,法院需重点审查行为人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故意、行为手段的残忍程度、后果的严重性及是否存在悔罪表现等。立法逻辑在于,仅对极少数主观恶性深、危害后果重的低龄未成年人追责,既回应公众对恶性案件的关切,又坚守未成年人保护底线,防止刑罚过度干预青少年成长,实现惩戒与教育的精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