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应约定哪些内容
特许经营是一种规模化、低成本的商业扩张方式,实质是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特许人通过特许权的转让,促使企业资产与社会资本的最优结合,从而实现其价值最大化。
网友咨询:
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应约定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九)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部分特许人会在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条款,如“被特许人不得对特许人的经营模式提出异议”、“因市场变化导致亏损,特许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等,此类条款排除被特许人主要权利,被特许人签约时需特别注意,对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应要求修改,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审查。
律师补充: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解除权是一种法定的解除权,因此即使合同未作约定,被特许人仍可在合同订立后的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后,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后合同义务,维护品牌信誉,保护商业秘密,有的还应依据合同履行一定期限的竞业禁止,否则同样有可能会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