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务,进行诈骗活动,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网友咨询:
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如冒充警察骗财,既骗钱又损害公安形象。客观要件需满足: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行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低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高职务人员等情形。“实施招摇撞骗行为”,即通过冒充身份骗取利益,利益不仅包括财物,还包括非财产性利益。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为 故意且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律师补充: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犯罪手段都带有一个“骗”字,即编造谎言、隐瞒真相、骗取他人信任,但两者又有严格的区分。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根据司法解释所确立的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