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一切暴力行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网友咨询:
婚姻中的“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
律师解答:
符合特定条件的“冷暴力”构成法律认可的家庭暴力,可作为离婚法定事由。
“冷暴力”虽然不直接造成身体伤害,但通过长期的精神折磨,会对受害者的心理健康产生严重影响,如导致焦虑、抑郁、失眠等,甚至可能摧毁受害者的自我认知,这种精神上的侵害与法律规定的 “精神侵害” 本质一致。认定冷暴力构成家庭暴力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是行为具有持续性,偶尔的争吵或冷战不能视为冷暴力;二是行为具有故意性,即一方刻意通过冷淡等方式伤害另一方;三是造成了实际的精神损害后果。
律师补充:
当遭遇冷暴力时,受害者要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一方长时间不回复另一方消息的记录、日常的通话记录、去医院就诊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其次,可向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组织反映情况,这些组织能帮忙调解,缓解家庭矛盾;再者,受害者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裁定禁止施暴者继续实施冷暴力;此外,夫妻一方冷暴力可以作为申请离婚的理由,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离婚,并可依据相关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