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网友咨询: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通常要等六个月之后,原告才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六个月给双方当事人一段冷静期,让彼此有时间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看是否有修复感情、重归于好的可能。从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频繁提起离婚诉讼,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若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不受六个月时间的限制,随时再次起诉离婚。这里所说的 “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是指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发生了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重大事件。例如,一方在这期间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给另一方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极大伤害;或者一方与他人重婚、与他人同居,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该时间限制仅针对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如果是原审被告,无论是否有新情况、新理由,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都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律师补充: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和诉讼技巧,可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诉讼策略,帮助准备充分的诉讼材料。比如,律师可以指导当事人如何更有效地收集证据,如何在法庭上准确地陈述事实和表达诉求,提高再次起诉时胜诉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