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受贿罪如何能从轻判决

  一、受贿罪如何能从轻判决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

  受贿罪实现从轻判决,核心是满足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情节需被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包括:自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立功(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重要破案线索)、从犯(在共同受贿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18周岁)、盲聋哑人犯罪等;酌定从轻情节包括:积极退缴全部或大部分赃款赃物、真诚悔罪(如撰写悔罪书、弥补损害)、初犯偶犯、受贿情节较轻(如数额刚达立案标准、未造成严重后果)、存在索贿以外的被动受贿情形等。

  二、主动退赃退赔,就能一定从轻吗

  主动退赃退赔并非必然从轻,但属于重要的酌定从轻情节,法院通常会据此从轻处罚;退赃幅度直接影响从轻力度,退赃越彻底、越及时,从轻幅度越大。具体认定标准:1. 全额退赃+及时退赃(如立案前主动退赃):从轻幅度最大,可能在法定刑基础上降一档处罚,若受贿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甚至可能适用缓刑;2. 部分退赃或拖延退赃(如庭审阶段才退赃):从轻幅度有限,仅能在原法定刑幅度内小幅减幅;3. 拒不退赃或转移、隐匿赃款:无从轻情节,反而可能被认定为无悔罪表现,酌情从重处罚。

  三、受贿罪的受贿金额如何认定

  数额作为犯罪成立所需的罪量要素,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予以认定。受贿犯罪中赃款数额的判定,通常基于受贿物品价值,包括受贿所得财物价值及受贿带来的利益。

  实践中,不少受贿人会通过多次收受财物的方式试图规避法律制裁,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这里的 “未经处理”,既包括未经刑事处罚,也包括未经党纪、政务处分。随着腐败手段的日益隐蔽化,受贿形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现金收受,财产性利益逐渐成为常见的受贿方式。对于这些财产性利益,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