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未成年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一、未成年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未成年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完全取决于其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这种扶养关系一旦形成,继子女就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份额上与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是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法律前提。扶养关系的形成通常表现为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在生活上给予照料、经济上给予供养、教育上予以支持等,如共同生活、支付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这种关系的认定需综合考虑扶养时间长短、经济与精神扶养的客观存在、家庭身份的融合度等因素。

  若继子女与继父母未形成扶养关系,虽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但继父母可通过遗嘱方式将遗产赠与继子女。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未成年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为与生父母的血缘关系及法定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父母再婚而消除。

  二、继父母立遗嘱排除未成年继子女的继承权,是否有效

  继父母立遗嘱排除未成年继子女继承权的,需区分两种情形判断效力:1. 若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遗嘱有效,继父母可通过遗嘱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排除未形成扶养关系的未成年继子女继承权,符合“遗嘱自由原则”;2. 若双方已形成扶养关系:需优先保障未成年继子女的“必要遗产份额”,若遗嘱完全排除其继承权,导致未成年继子女无生活来源,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法院会依法为未成年继子女保留必要份额后,再按遗嘱分配剩余遗产;若遗嘱虽排除继承权,但未成年继子女有亲生父母抚养、有稳定生活来源,且继父母的遗嘱未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则遗嘱有效。

  三、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关键在于离婚后扶养关系是否实际延续。

  扶养关系的持续性判断。如果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或者成年继子女继续赡养继父母,则原有的扶养关系仍然存续,相互继承权不受影响。如果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双方不再有来往,继父母停止对继子女的抚养,继子女也不再与继父母保持联系和履行赡养义务,则扶养关系可能被视为因婚姻关系终止而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