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公司每个月多发500块,让员工自己交社保,这合法吗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网友咨询:

  公司每个月多发500块,让员工自己交社保,这合法吗?

  律师解答:

  不合法。

  社保缴纳是法定强制义务,不受当事人约定影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义务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年老、疾病、失业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而设定的,具有公共利益属性,不能通过双方协商免除。公司的“以钱代保”方案,本质上是通过支付小额现金,规避自身应承担的社保缴纳义务,属于典型的违法操作。

  职工社保实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制度,公司是法定缴纳主体,需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个人应缴部分由公司从工资中代扣,员工无权自行缴纳职工社保。

  律师补充:

  对员工而言,接受现金代替社保看似短期获利,实则长期受损。公司发放的现金补贴通常远低于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且员工将失去多项重要保障。以养老金为例,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直接影响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缴费将导致缴费年限减少,进而影响养老金金额。

  遭遇这种情况,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明确拒绝,告知公司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以钱代保”违法,要求公司按规定正常缴纳。

  2、留存证据,若公司强制要求或以此威胁辞退,需留存工资条、聊天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据。若公司因员工拒绝“以钱代保”而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3、若公司拒不缴纳社保,可向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