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假期租车自驾,出了事故谁来担责

  假期期间,租车自驾游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选择。这种出行方式自由灵活,深受游客喜爱。然而,在不熟悉的地区驾驶不熟悉的车辆,交通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加。

  网友咨询:

  假期租车自驾,出了事故谁来担责?

  律师解答:

  假期租车自驾出事故的责任划分需结合事故成因、车辆状况、保险约定综合判断。

  1、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租车自驾过程中,租车人作为车辆的实际控制者和使用者,负有安全驾驶、谨慎注意的义务。若事故是因租车人自身过错导致(如超速、酒驾、疲劳驾驶、未遵守交通规则等),且车辆无安全隐患、租车公司已履行合理告知义务,租车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若事故是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突发山洪)或第三方全责导致(如被追尾),租车人无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

  2、机动车所有人(租车公司)在有过错时承担责任。若租车公司存在过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车辆未按规定年检、存在安全隐患(如刹车失灵、轮胎老化)且未告知租车人,导致事故发生,租车公司需承担主要或相应责任;未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如未投保交强险),租车公司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未履行告知义务(如未提醒车辆特殊操作要求、保险理赔流程),导致损失扩大的,需承担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先由租赁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付;仍有不足的,由责任方承担。

  律师补充:

  发生事故后,务必及时报警并通知租车公司;保留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按租车公司要求提交理赔材料(身份证、驾驶证、租车合同、保险单、维修发票等);避免擅自维修车辆,否则可能因维修项目与事故关联性无法确认导致保险公司拒赔。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