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员工在外兼职,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在当今多元就业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员工选择在主业之外从事兼职工作。兼职作为一种常见的就业形态,既能为员工增加收入,也为单位提供了灵活用工的渠道。
网友咨询:
发现员工在外兼职,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员工在外兼职,用人单位不一定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不完全禁止兼职,但赋予用人单位管理权。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合法解除的情形有:
1、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如兼职导致本职工作迟到早退、任务完不成、出错率升高、团队协作受影响等,需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严重影响”的具体事实(如业绩下滑数据、客户投诉记录等)。
2、经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兼职后,书面通知其限期改正(如15 日内终止兼职),员工收到通知后仍不终止的,公司可解除合同。
3、违反约定或规章制度。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禁止兼职”,或公司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明确禁止兼职,员工违反该约定/ 规定的,公司可解除合同。
4、员工兼职的单位与原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员工泄露了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未按照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