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意定监护是《民法典》确立的重要监护制度,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网友咨询:

  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是通过公证机构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避免后续纠纷,是保障失能后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需准备:

  1、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证明户籍信息)。若申请人年龄较大或存在健康隐患,需提供民事行为能力证明,通常为医院出具的精神状态评估报告,或公证机构现场询问核实后出具的《民事行为能力声明书》。

  2、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与监护能力证明。若监护人为组织(如养老院、公益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等。

  3、意定监护协议文本。协议需明确核心条款:监护生效条件、监护范围(人身照护包括就医、居住安排等,财产管理包括存款支取、房产处置等)、监护权限限制(如禁止擅自处分重大财产)、监护终止条件、争议解决方式等。

  4、需提供申请人的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明,包括房产所有权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基金账户信息等,目的是让监护人明确财产范围,便于后续管理,也避免财产纠纷。若申请人有债务,需一并提供债务证明(如借条、贷款合同),确保监护人全面了解财务状况。

  5、其他补充材料。

  律师补充: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