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离职后,还可以反悔吗
在现代职场中,离职是常见现象,但有不少劳动者在提交离职申请后,因各种原因改变主意想要撤回申请。
网友咨询:
员工提出离职后,还可以反悔吗?
律师解答: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项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系形成权,即解除的意思到达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双方便发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需注意,“书面形式”包括纸质申请、邮件、微信文字(需明确离职意思和日期)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提交的是“离职申请”(而非“离职通知”),明确表示“希望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协商解除的要约,要约在对方承诺前可撤回或撤销。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导致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而不能顺利就业的,损害了劳动者再就业权益,应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