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无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为亲友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无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律师解答: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需具备与涉案行为对应的职务权限。若行为人并非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如劳务派遣人员、外包人员),或虽为正式员工但无涉案业务的决策权、执行权(如仅负责资料整理,不参与业务分配),则不符合主体要件。

  2、“利用职务便利”是该罪的核心客观要件,指行为人借助职务赋予的审批权、决策权、资源调配权等,为亲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无罪辩护需举证证明交易是通过公开招标、公平比价、集体决策等正常流程完成,未借助个人职务影响力。

  3、本罪要求交易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当性,无罪辩护可主张交易合法合规,无“非法牟利”情形。

  4、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利益,仍故意为之。若行为人能证明交易时基于单位利益考量(如亲友单位报价更低、服务更优),无损害国家利益的故意,可否定主观构成要件。

  律师补充: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亲友进行经营;二是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三是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上述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