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或特殊待遇后,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需为用人单位持续服务的特定期限,其设立初衷是平衡用人单位的培养投入与劳动者的择业自由。

  网友咨询:

  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有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才能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若仅为普通岗前培训或日常工作指导,不得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提供劳动保护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便在服务期内,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支出的专项培训费用,应当是专门用于该劳动者的培训,且数额相对较大。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内容必须是涉及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方面。像企业引进一条全新的生产线,安排员工外出学习该生产线的操作技术;或是为提升员工的研发能力,送其参加专业的科研培训课程等,都属于专业技术培训。专项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岗前培训,一般是指新员工入职后正式工作前必须经过的岗位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岗位安全知识、岗位职责等,对于基本性的培训活动,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有关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