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上班途中被流浪狗咬伤,算工伤吗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网友咨询:

  上班途中被流浪狗咬伤,算工伤吗?

  律师解答:

  上班途中被流浪狗咬伤,通常不属于工伤,但劳动者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主张赔偿。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仅限“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核心在于“交通事故类伤害”且“非本人主责”。流浪狗咬伤属于“动物侵权伤害”,并非交通事故,因此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法定范围。

  若能找到流浪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如长期投喂者、曾收留者),可依据《民法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若流浪狗出现在物业公司管理的区域,且物业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未设置警示标识、未及时驱赶流浪动物),劳动者可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