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公司安排异地调岗,员工是否可以拒绝

  异地调岗是企业基于经营需求调整人力资源配置的常见行为,本质涉及“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实践中,异地调岗是劳动纠纷的高发区。对企业而言,异地调岗可能是业务调整、成本优化的必然选择;对员工而言,意味着生活重心、社交圈甚至家庭规划的转变。

  网友咨询:

  公司安排异地调岗,员工是否可以拒绝?

  律师解答:

  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安排异地调岗”(如“工作地点包括公司全国各分支机构,员工同意配合异地调配”),且约定未显失公平(如未排除员工基本权益),公司按约定安排调岗时,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可能构成违约。若劳动合同未约定异地调岗,或仅约定“工作地点为 XX 市”,公司单方面要求异地调岗,本质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员工有权拒绝。若公司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安排异地调岗,且已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公司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合同有约定,企业也必须证明调岗是“合理必要”的,通常要满足以下条件:调岗是为了企业生存发展;调岗后的工作与员工原岗位技能匹配;工资、福利等不能明显降低;给予合理准备时间等。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