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人才的跨国流动愈发频繁。不少用人单位为了拓展业务、引入先进技术与理念,选择聘用外国人。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聘用外国人的情况而言,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外国人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后,应在10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

  律师补充:

  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外国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外国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一)已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

  (二)已取得工作许可且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居留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

  【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但按本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续订。

  第十八条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