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电动车爆胎导致受伤的,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关系着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网友咨询:
上班途中电动车爆胎导致受伤的,算工伤吗?
律师解答:
若电动车爆胎属于“单方事故”(无第三方因素参与),通常不算工伤。单方爆胎的典型情形包括:电动车因使用年限较长、轮胎老化自然爆胎;未及时维护导致轮胎气压异常爆胎;骑行中碾压小石子等轻微障碍物引发爆胎(无第三方故意或过失行为)。此类情况下,事故仅因车辆自身故障或自然因素导致,不构成 “交通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若要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若电动车爆胎是“第三方责任导致”(存在其他责任主体),且劳动者无主要责任,则可能算工伤。
律师补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