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期间出去旅游,公司将其开除合法吗
在职场中,病假是员工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工作时的合法权益,但部分员工却利用病假 “钻空子”,引发劳动争议。
网友咨询:
员工请病假期间出去旅游,公司将其开除合法吗?
律师解答: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或休息的期间。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享有“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权利,同时需履行“如实告知病情”、“配合治疗”等义务。若员工确有真实病情(如医院诊断证明真实有效、病情符合病假条件),病假期间因病情临时缓解,短暂外出(如短途散心、探亲),且未影响病情恢复,也未违反公司其他规定,公司直接开除则可能违法。若员工虚构病假理由(如伪造医院诊断证明、夸大病情),以 “需休息治疗” 为由申请病假,实际却外出旅游,这种行为属于 “以欺诈手段骗取病假”,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 “员工提供虚假病假材料、欺骗公司获取病假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该规章制度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告知员工,那么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开除员工,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病假”并不等同于“医疗期”,员工患病并不必然导致须“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且要求单位给予医疗期。劳动者享受医疗期待遇意味着劳动者在休病假,但是,劳动者休病假不一定处于医疗期期间。
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