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强险投保人投保时如何合理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网友咨询:

  交强险投保人投保时如何合理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律师解答:

  交强险作为法定强制保险,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对于投保人而言,在投保交强险时合理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仅关乎自身权益,更影响到保险合同的效力以及后续理赔。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告知方式上,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还是口头形式,但为避免纠纷和便于举证,建议投保人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确认告知内容。比如,在填写投保单时,认真阅读每一项询问内容,清晰准确地填写答案,并保留好投保单副本。若投保人在投保时对某些询问事项不太确定或存在误解,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确认。

  律师补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十一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