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女职工流产,能享受产假吗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日益受到关注,其中产假制度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友咨询:

  女职工流产,能享受产假吗?

  律师解答:

  流产,作为一种意外或病理原因导致的妊娠终止情况,对于女职工的身体和心理都会带来不小的影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障女职工在流产后的休假权利,这是基于对女职工身体健康的关怀和劳动权益的保护。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这一规定不受流产原因的限制,无论是自然流产、意外流产还是因医学原因需要终止妊娠,女职工都有权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女职工的这一权利,也不能因此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女职工的合理产假申请,或者在产假期间克扣工资,女职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除了要保障女职工流产后的产假及工资待遇外,还应承担其他相关义务。在女职工流产后,用人单位应给予其必要的照顾和关怀,不得安排其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作业。同时,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流产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