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酒驾后又找人“顶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酒驾,本就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可有些人在酒驾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竟想出找人 “顶包” 的歪招。

  网友咨询:

  酒驾后又找人“顶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律师解答:

  1、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3、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酒驾者在事故发生后找人顶包,这种行为属于故意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对于顶包者来说,明知对方酒驾还帮忙顶罪,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若酒驾者投保了车险,在发生事故后找人顶包骗保,还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律师补充:

  根据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20mg/100ml、小于 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大于或等于 80mg/100ml,则属于醉酒驾驶。判断酒驾并非依据饮酒时间,而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标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