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发生保险事故后未及时报保险,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在日常生活中,各类保险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风险保障,无论是车险、意外险还是财产险等,当保险事故不幸发生时,人们往往期望能通过保险理赔来弥补损失。

  网友咨询:

  发生保险事故后未及时报保险,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律师解答:

  “未及时报保险”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未在保险合同约定时限(如24 小时、48 小时)或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的情形。发生保险事故后未及时报保险,保险公司并非必然能拒赔。

  若未及时报案,投保人能提供充分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物业证明、维修记录等),证明事故确属保险责任范围,事故原因清晰,损失金额明确的,保险公司也需承担赔偿责任。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如果未及时报案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如车撞后没拖走,下雨导致车内进水;或货物未转移,被雨水浸泡),扩大部分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律师补充: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