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是否有权不提供服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网友咨询:
个别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是否有权不提供服务?
律师解答:
个别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权拒绝提供服务。
业主与物业之间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建立的法律关系。在这份合同中,业主有按约定缴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则有依约提供物业服务的责任。物业所提供的诸如小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绿化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小区安全秩序的保障等服务,并非针对某一个别业主,而是为了整个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和生活环境的维护。这些服务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因为个别业主欠费就停止对其提供。
律师补充:
水和电是居民日常生活的基本保障,断水断电会严重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给业主的日常生活起居带来极大不便,甚至可能会对业主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物业不能因为业主违反约定不支付物业费就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当业主不支付物业费时,物业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业主进行合理催告。若经过合理催告,业主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物业费,物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通过司法途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双方的纠纷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