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女职工被调岗降薪如何维权
在如今的职场环境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本应建立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之上。然而,现实里却不乏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做出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其中,单方面降薪便是较为常见的一种。
网友咨询:
孕期女职工被调岗降薪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其劳动权益受到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孕期女职工被调岗降薪的,可通过下列渠道维权:
1、女职工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单位行为的违法性,并要求恢复原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
2、如果协商无果,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好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处于哺乳期以及单位存在违法降薪行为。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进行更全面深入的审查,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