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发生纠纷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在商业活动中,“争议解决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仲裁条款”因具有高效、保密、专业等优势,被越来越多市场主体采用。

  网友咨询:

  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发生纠纷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律师解答:

  合同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不能向法院起诉;若仲裁条款无效,则法院应当受理。

  仲裁与诉讼是两种并行的争议解决方式,但仲裁具有“自愿性”和“终局性”两大核心特征。仲裁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方式的“自愿选择”,这种选择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均不予受理。

  律师补充: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协议中应当出现“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类似的表述。

  (二)仲裁事项。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判断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依据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另外,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