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买到的二手车是“凶车”,能要求退车吗

  “凶车”,通常指曾发生过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车内非正常死亡(如自杀、他杀)等恶性事件的车辆。这类信息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车辆实际价值,但部分卖家为规避损失,常会刻意隐瞒。

  网友咨询:

  买到的二手车是“凶车”,能要求退车吗?

  律师解答:

  “凶车”虽未必影响车辆机械性能,但多数消费者会因忌讳或心理不适拒绝购买,“凶车” 信息属于影响交易决策的 “重大利害信息”,且此类车辆的市场价值通常会比正常车辆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卖家作为专业经营主体,更有义务主动告知此类可能影响交易的关键信息。若卖家明知车辆曾发生恶性事件却刻意隐瞒,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认知购车,就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此时消费者不仅能要求退车(即撤销购车合同,返还购车款),还可依据规定,主张惩罚性赔偿。需要注意的是:“退一赔三”仅针对经营者,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不适用“退一赔三”,但仍可要求退车。

  律师补充:

  发现车辆是“凶车”后,买家应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购车合同、付款凭证、车辆检测报告等,然后主动与卖家沟通,表明车辆存在的问题,要求卖家承担相应责任,如退款、赔偿损失等。买家还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投诉。投诉时,要详细说明购买车辆的过程、发现车辆是“凶车”的经过,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此外,买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买家需向法院提交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车辆确实为“凶车”,且卖家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欺诈等行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