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租到“甲醛房”,能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吗
近年来,随着租房市场的蓬勃发展,“甲醛房” 问题逐渐成为威胁承租人健康的隐形杀手。所谓 “甲醛房”,指的是室内甲醛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租赁房屋,多源于新装修、新家具释放的有害气体。
网友咨询:
承租人租到“甲醛房”,能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吗?
律师解答:
承租人租到甲醛房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甲醛是一种有机化学物质,是无色,有刺激性气体,具有挥发性,通过呼吸进入人体,对人体的多种器官组织都有损害。出租房空气质量不合格问题较为隐蔽,在承租人看房时,或双方交接房屋时一般很难发现,往往在租户入住后才会发现该问题。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若租客打算起诉,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专业机构出具的甲醛检测报告;与房东沟通房屋问题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同时,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除了解除租赁合同,还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已支付的租金、押金,以及赔偿因甲醛超标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律师补充:
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应确保房屋装修后有足够的通风时间,使室内空气质量达标。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家具,从源头上减少甲醛等有害物质的释放。如果出租的是新装修房屋,主动进行甲醛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提供给承租人,展示房屋的安全性。
为了避免租房甲醛超标问题的出现,租客可以在租房前实地看房,如果觉得是新装修的房屋,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装修合同,看看是否为正规公司予以装修。承租房屋后对空气质量存疑,承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向出租人提出空气质量异议,要求承租人共同对租赁房屋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若出租人拒绝配合检测,可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委托鉴定应选择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正规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检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