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被辞退合法吗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网友咨询:
员工拒绝加班被辞退合法吗?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员工拒绝加班被辞退属于违法行为,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满足“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这意味着加班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基础上,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强制员工加班。员工拒绝加班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辞退行为自然违法。
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或者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用人单位基于合理的规章制度辞退员工,有可能被认定为合法。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