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未成年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观念的变化,未成年人参与交易活动的情况日益增多。从简单的文具、玩具买卖,到涉及金额稍大的电子产品、二手物品交易,未成年人之间的交易行为屡见不鲜。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其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以及合同标的的性质、金额等因素综合判断。

  1、有效。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订立的买卖合同涉及的标的金额较小、交易内容简单,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那么合同有效。16周岁以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订立有效合同。

  2、无效。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他们无法独立判断交易的意义和后果。例如,7 岁的孩子独自将家里的贵重物品卖给其他小朋友,这样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3、效力待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如果买卖合同标的金额较大、交易复杂,超出了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所能理解的范围,那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此时需要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进行追认,如果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若拒绝追认,合同则无效。

  律师补充: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至关重要。追认可以采用明示的方式,如通过书面声明、口头同意等明确表示认可合同效力;也可以通过行为进行默示追认,比如法定代理人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如支付款项、接收货物等。

  当未成年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的合同未被法定代理人追认时,根据规定,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如果财产已经损坏、灭失或者被处分而无法返还,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